在四书五经中,《乐经》是一部失落已久的经典之作。它主要探讨了音乐的理论,包括音阶的大小(宫、商、角、徵、羽)和音高的十二律(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六律;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为六吕)。《尚书》中已提及“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的概念,而《虞书·益稷》中则讨论了六律和五声八音的问题。《国语》记载了周景王与单穆公及乐师州鸠关于音律的对话,揭示了从六律到十二律的转化过程。在《礼记·礼运》中,我们也能找到关于五声、六律和十二管的论述。韩非子提及儒家八派中的仲良氏之儒,专注于乐理的传播,以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性情的重视也是儒家乐论的一部分,如郭店简《性自命出》所言,性情与乐有着密切的关系。
关于《乐经》的失传,史书记载它可能在秦朝时期消失。尽管有人将其失传归咎于秦火,但朱载堉认为俗乐的兴起才是真正的原因。对于《乐经》的具体内容,后世论者并不详细。有观点认为,《乐经》特指周代的六代乐舞,这是雅乐的核心,并深受推崇。然而,随着秦代以后的统治者不再尊崇周代的六代君主,这种乐舞逐渐失传。失去了特定的祭祀环境和承载群体,这种只有在国家最高祭祀中使用的乐舞自然无法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