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为意大利文sonetto,英文十四行诗、法文sonnet的音译。是欧洲一种格律严谨的抒情诗体。
彼得拉克的十四行诗形式整齐,音韵优美,以歌颂爱情,表现人文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他的诗作在内容和形式方面,都为欧洲资产阶级抒情诗的发展开拓了新路。同时代的意大利诗人和后来其他国家的一些诗人,都曾把彼得拉克的诗作,视为十四行诗的典范,竞相仿效。每首分成两部分:前一部分由两段四行诗组成,后一部分由两段三行诗组成,即按四、四、三、三编排。因此,人们又称它为彼得拉克诗体。每行诗句11个音节,通常用抑扬格。
莎士比亚的诗作,改变了彼得拉克的格式,由三段四行和一副对句组成,即按四、四、四、二编排,每行诗句有10个抑扬格音节。以形象生动、结构巧妙、音乐性强、起承转合自如为特色,常常在最后一副对句中概括内容,点明主题,表达出新兴资产阶级的理想和情怀。
普希金创立的“奥涅金诗节”:每一诗节中包含十四个诗行,每一诗行中包含四个轻重格音步,每音步两个音节;这十四个诗行中,有的每行结尾为轻音者,谓之“阴韵”,9个音节(最后一个轻音音节不构成音步);有的每行结尾为重音者谓之“阳韵”,8个音节;阴阳韵变换的规律和诗行间押韵的规律之间又有严格的配合。
【诗歌的节奏必须符合语言的民族特点】
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元音长短的区别比较明显,所以古希腊诗和拉丁诗都以元音长短的有规律的交替形成节奏,有短长格、短短长格、长短格、长短短格等;古梵文诗主要也是靠长短格构成节奏;德语、英语、俄语,语音轻重的分别明显,诗歌遂以轻重音的有规律的交替形成节奏,如轻重格、重轻格。
西洋诗本来无韵,用韵是从东方学的。单韵传到西方,为什么发展为复韵?大概由于印欧语单词有长有短,音节结构不如汉语整齐,重音位置又多变,致使诗行末尾长短不一,这才为复韵的产生创造了条件。诗行结尾有的用重音,有的用非重音,彼此怎么押韵呢?——那就只好用两套韵脚了。
音节由音素(phone)构成,它是语音中最小的不可再分解的单位,是字母组合后的读音标记。音素靠听觉辨认,字母靠视觉辨认,音素属于读音系统,字母属于拼写系统。
韵步(foot,也被称为音步),是由音节(syllable)组成的,即——英语((整个印欧语系都适用)诗歌中的韵步通常被定义为节奏的长度,是诗歌节奏的基本单位。表现诗歌节奏的音组。也称顿或韵部。诗歌实际上存在有两个系统,一是声音系统,其表现形式为节奏,节奏用韵律的形式表示就是韵步;二是拼写系统,其表现形式为音节的组合形式和韵步的数量。这两个系统相互交织在一起,不能分开。二者只有结合在一起,诗歌才具有其成为诗歌的存在形式,具有诗歌的音韵美和形式美。
西洋十四行诗不同体例的区别,最明显地表现今押韵的位置和方式的不同(即韵式)。人们提起它,往往首先注意哪行和哪行押韵,却容易忽视它的结构。其实,韵和结构有密切的关系:韵能把几行诗联结为诗节,换韵又能把不同的诗节分隔开来。韵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是服务于诗歌结构的。
因此,对于十四行诗,先要研究它的内部结构,然后才能研究韵式,研究它在译文中的传达。就结构而言,彼特拉克体是两个四行加两个三行,莎士比亚体是三个四行加一个两行。我们要先确定这个框架。至于几行几行中的韵式如何落实,那是下一步的问题。
说到西洋韵式,可以重点看看四行诗。因为西洋的诗节中,四行诗是最常见的典型诗节。四行诗有四种韵式:
交韵(alternating rhyme scheme)又叫“交叉韵”、“换行韵”—— 一三行押,二四行押(ABAB);
抱韵(enclosing rhyme scheme),又叫“首尾韵”、“环抱韵”——一四行押,二三行押(ABBA);
随韵(running rhyme scheme),又叫“连续韵”——一二行押,三四行押(AABB);
叠韵(ovrlap rhyme scheme),又叫“重叠韵”——两行押韵(AA)。
因为音乐合律的需要,十四行诗的格律亦相当严密,某些地方(如押韵要求)的苛刻程度甚至超过了中国古诗词。
自欧洲进入文艺复兴时代之后,这种诗体获得广泛的运用。意大利的诗人彼得拉克成了运用十四行诗体最主要的代表。他一生写了三百七十五首十四行诗,汇集成《抒情诗集》,献给他的情人劳拉。在他笔下的十四行诗,每首分成两部分:前一部分由两段四行诗组成,后一部分由两段三行诗组成,即按四、四、三、三编排。其押韵格式为ABBA,ABBA,CDE,CDE或ABBA,ABBA,CDC,DCD以及ABBA,ABBA,CDC,CDC等格式。每行诗句十一个章节,通常用抑扬格。
十四行诗的起源可能起源于第十三世纪西西里法庭诗人当中,谁的游吟诗人爱情诗的影响。接着传播到托斯卡纳,在那里它达到最高的表达在他的“canzonieri,”一个序列的爱情诗写给“劳拉,”他理想化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