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省有三名正部级官员,即:一般省份,包括自治区:省委书记兼人大主任、省长、省政协主席。特殊省份:政治局委员兼省委书记(副国级)、省人大主任、省长和省政协主席。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也是正部级的。
2、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职,民主党派中央委员会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