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理台湾通行证,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1. 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 提供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 提交身份证件。申请人需要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儿童除外)和户口簿原件,并附上复印件。如果您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应向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您需要出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附上复印件。如果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需要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附上复印件。
4. 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附上复印件。
5. 如果您已经持有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提交证件原件。
6. 提供单位意见:
- 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需要提交所在工作单位的意见。
- 持有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意见。
7.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 如果是应邀前往台湾,需要提交国务院台办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在非户籍地申请,还需提交工作证明,出示暂住证原件,并附上复印件。如果由组团单位代办,代办人需要提交单位介绍信。
- 如果是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需要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的“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 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需要提交以下证明:
- 补发证件的,需要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 换发证件的,需要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证件损毁的,需要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下情况的大陆居民不予批准前往台湾: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
2.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
3. 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 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 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