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式继承就像java的继承一样,思想也比较简单:在子类型构造函数的内部调用超类型构造函数。
原型式继承是借助已有的对象创建新的对象,将子类的原型指向父类,就相当于加入了父类这条原型链
而你的 下面这段代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类式继承,按照Nicholas C.Zakas的说法,这个应该叫做组合式继承。它调用了两次parent2()。第一次是 child2.prototype=new parent2('param'); child2就会得到两个属性param,getParam(),他们都是parent2的属性,但是他们在child2的原型中。第二次是parent2.call(this,cparam); 这次又在新对象上创建了实例属性param,getParam()。于是,这两个属性就屏蔽了原型中的两个同名属性。这有什么好处呢,就是你在构建一个child3时也继承parent2()的属性,还可以定义自己的属性。与此同时他长的就和他兄弟不同了,但又有一样的“血统(使用父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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