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 根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实施。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各部门和班组负责人以及每个岗位人员都应对自身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消防法律法规的执行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3.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如果该场所的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疏散在场人员的义务,且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将根据《消防法》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4.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受到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将处以5日以下的拘留。
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需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同时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账以记录巡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