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富室偶得二小狼,与家犬杂畜,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
一日,主人昼寝厅事,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寐,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杀而取其革。
此事从侄虞惇言。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自贻患耶?
译文
一个有钱的人家偶然得到两只小狼,把它们和家里的狗混在一起饲养,小狼也能和狗平安相处。两只狼逐渐长大了,还是很驯服。主人竟然忘了它们是狼。
有一天,主人白天在堂屋里睡觉,听到群狗呜呜地发出发怒的叫声,他被惊醒起来四周看看,没有一个人。再次躺下准备睡觉,狗又像先前那样狂叫起来。他便假装睡觉等待着,发现那两只狼是想等他睡去没有察觉时,咬他的喉咙,狗阻止两只狼,不让它们上前。这个人就杀了狼,剥了它们的皮。
这事是我的侄子虞惇说的。狼凶恶的本性难以改变,确实没有诬蔑它们啊!然而凶恶的本性只不过是被隐藏起来罢了;表面上装作很亲热,但背地里却心怀不轨,更不是只有凶恶罢了。禽兽并不值得说什么,这个人为什么要给自己留下祸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