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官制中的御史台在炀帝时期增设了谒者、司隶二台,合称三台。御史台的长官为御史大夫(从三品),次官为治书侍御史2人。属官有侍御史8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各12人,录事2人。御史的职责为纠察弹劾,如隋初李孝贞不称职,官制文帝欲免其官,先“敕御史劾其事”。御史还出使巡察,监诸军旅,如开皇时柳彧为治书侍御史,持节巡察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赃污不称职者二百余人。司隶台分割了御史台的职权,长官为司隶大夫1人(正四品),属官有别驾2人,分察畿内,一人管东都洛阳,一人管京师长安。有刺史14人,从事40人副之,掌巡察京畿以外的全国郡县,职责为“激浊扬清”,若遇贪黩的郡守则有权免职,有功则上报其事迹,加以旌勉。不久,司隶台被废,改派以京官清明者挂司隶衔头出使巡察。
隋初的都水台和太常以下十一寺,到炀帝大业三年演变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大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九寺”,以及国子、将作、都水、长秋和从太府寺分置的少府等“五监”。这些机关都由各寺、监长官亲自处理事务,往往选派懂得该方面事务或有专长的人担任。如将作监掌土木工程,长官称将作大匠;司农寺掌屯田种植,长官称卿;太府寺在开皇时兼掌手工业,长官称卿。隋代因设六曹尚书,所以寺卿的权力比秦汉之九卿为轻。
杨坚深知集中军权对于巩固统治的重要性,下令恢复群官旧姓,改变了兵随将姓的宗法隶属关系。隋初兵府各级将领数目增多,而品位普遍降低二、三级,大大加强了以杨坚为首的隋朝中央政权对军队的控制。到炀帝时,把隋初的十二府变为左右翊卫、左右骑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侯卫等十二卫和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府等四府,统称十六卫府。各府所辖之骠骑府改称鹰扬府,军人改称卫士。十六卫府为中央军事宿卫机关,统领全国军队。
在东宫,也有一套文武人马,其制拟中央官制,门下坊拟门下省,设有太师、太傅、太保及少师、少傅、少保,专司训导。此外,在其府下还有一套文武人马,其制拟中央官制,设有左庶子2人,内舍人4人,录事2人,主事令史4人,统领司经、宫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司经局置洗马4人,校书6人,正字2人。宫门局置宫门大夫2人。内直局置内直监、内直副监各2人,监殿舍人4人。典膳、药藏、置监、丞各2人。药藏又有侍医4人。斋帅局置吏员4人。此外,东宫还设有十率府,即左右卫、左右宗卫、左右虞候、左右内率、左右监门,其制拟十六卫府。
隋文帝采用北周之制,设“勋位”十一等,以酬答有功之臣,同时设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大夫等散官之号,以加封给品德高尚、声名著称但不理事的官员。隋代规定,有具体职责的官员为“职事官”,无者为“散官”。
扩展资料
杨坚建立隋朝后,按照内史崔仲方的建议,废除北周实行的仿照《周礼》的六官官制,建立以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以及尚书省六部为核心的朝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