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根据规定,村集体经济管理采用“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模式。此模式确保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不发生改变,同时实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乡镇农经站负责代理会计业务,而村级财务则实施报账制管理。
2.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各村委会需根据财务和会计制度,建立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以确保财务管理合规。
3. 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村集体收入必须在三天内移交至镇农经站专户,避免闲置。禁止私下设立小金库,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对于私设小金库的当事人,除罚款外,还需没收所有款项,严重者将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4. 合理使用资金:各村应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开支,避免过度举债。在清偿旧债务的同时,不得产生新债务。借款人应对借款负责。
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合作经济,包括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方面,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农村居民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