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等功是一种高于一等功的荣誉,但其声望并不及战斗英雄的称号。在评定功绩时,以下是具体的评功细则:
1. 在战斗中表现出英勇和坚毅,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并在完成作战任务时取得显著成绩,或者主动掩护和抢救战友,事迹显著,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2. 在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且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其他作战保障,做出重大贡献的,也可以记一等功。
关于特等功军人的待遇,特等功可以带来15%的退休生活费的提升。【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对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干部,可以适当提高其退休生活费:
(一)由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或者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可以提高15%的退休生活费;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可以提高10%;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可以提高5%。如果符合本项中的两个条件以上,将按照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放。
(二)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可以提高5%的退休生活费;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可以提高10%;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可以提高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