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按照姓氏笔画进行排序时,遵循以下规则:
1. 笔画数决定顺序,从少到多排列,如"王"四画在"李"七画之前。
2. 笔画数相同时,依据姓氏首笔划的笔画顺序,如"干"为三画[一]类,"莫"为十画[一丨]类。
3. 同姓者,通常以姓名第二个字的笔画多少为排序依据,如"王大宁"中"大"比"胜利"的"胜"少。
4. 对于双字姓名,如"王盛",视作两个字处理,"王大宁"因其第三个字被视作零画,故"王盛"排前。
5. 复姓按单姓规则,若两个名首字笔画相同,比较第二个字;若形结构相同,考虑左偏旁的笔画数。
例如,"明"、"昌"、"国"在八画[丨冖]中,"明"因其字形排在最前,"昌"其次,"国"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