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侨办)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统战、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工作调查研究并检查政策执行情况。
该部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进行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做好民主党派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总商会(工商联)管理干部工作。
同时,该部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络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社团,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协调与本地区有关系的港澳统战工作,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
此外,该部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和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
该部还协助有关部门联系海内外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物,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同时,该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该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该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合法权益,扶持侨资企业和侨属企业,落实各项侨务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华侨捐赠事务,协助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国内捐助兴办社会公益事业,配合有关部门引进海外资金、技术、人才,指导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工作。
同时,该部协调全市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侨务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指导民族、宗教、侨务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和侨务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此外,该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统战、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涉及统战对象、少数民族、宗教和华侨、归侨、侨眷的突发事件,领导市总商会(工商联)党组,指导市总商会和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