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省教育厅发布《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作为高考改革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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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2024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学业水平考试分两类
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等级性考试科目计入高考成绩
等级性考试科目计入高考成绩,只能参加一次,且不可以更换考试科目。
等级性考试科目6选3
学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
选择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的考生不再参加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各等级所占比例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合计25%。E等级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