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比例法计算公式如下:
1、“消耗量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消耗量+本月实际消耗量)/(完工产品定额消耗量+月末在产品定额消耗量)”
2、完工产品实际消耗量=完工产品定额消耗量×消耗量分配率
3、完工产品费用=完工产品实际消耗量×原材料单价(或单位工时的工资、费用)
4、月末在产品实际消耗量=月末在产品定额消耗量×消耗量分配率
5、月末在产品费用=月末在产品实际消耗量×原材料单价(或单位工时的工资、费用)
材料成本和工资、费用都可按此步骤分配。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4-02-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