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林家居山区,周围沟壑丛横,每缝雨季,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庄家收成不好,农民虽终年辛苦劳累,但仍不能温饱。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带头植树造林,决心改变家乡面貌。
1953年春季开始,带领妻子,儿女上山下沟,开荒地,修林带、并采集杏核、刺槐等树种4千余斤,育苗6亩,植树3.3万余株。一次全家人忙于植树造林,女儿无人照看,在沟坡玩耍时被狼叼走,赵建林强忍悲痛,仍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植树造林工作,以更大的干劲带领和发动社员育苗、栽树,群众夸他老实肯干,称其为“植树迷”。
1957年,被评选为陕西省林业劳动模范。受到省长赵寿山的亲切接见。并将他的乳名转姓改为建林,为其长子起名育森。
1958年,带头创建全县第一个队办林场。他发动社员,划定区域,落实地块,固定劳力,成立专业造林队,本人也以场为家,吃住在林场,每天带领造林队早出晚归,植树育苗。
1959年,被评选为全国林业劳动模范,并赴北京参加全国劳模表彰奖励大会,受到毛泽东主席的亲切接见,同时与周恩来总理合影留念。政治上的殊荣,使他更加坚定了植树造林、改变家乡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在他的带领下,李家沟大队的林场越办越好,多次受到首、市、县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文革”期间,被“取消”劳模称号,“开除”党籍,“撤消”党支部书记职务。但他始终坚信党的领导,不忘共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守在林场劳动,挖山不止,植树不停。
1978年,得到平反昭雪,重新恢复了名誉、职务、党籍。他激动地说:“我这辈子是个造林的,能为国家和子孙后代造福,心里才踏实”。
1980年,先后当选为县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晚年一直秉承“生命不惜,奋斗不止”的人生信念,不顾体弱多病,仍坚持义务造林护林,从不计个人名利。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祖国的造林事业,共育苗160万株,植树57万棵,带领全村群众造林绿化荒山1120亩,为保持水土流失、绿化环境、造福子孙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成为林业战线上的一面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