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监管服务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4年3月15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可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供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由施工许可证颁发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再要求另行提供。
2月2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监管服务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4年3月15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可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供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由施工许可证颁发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再要求另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