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出方):李明
乙方(转入方):张华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甲方愿意将自己购买于2024年6月1日的黑色电动车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购买并接管上述产品并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1、甲方愿意以8000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私有的电动车,出售后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更改价格;
2、甲方将电动车一经转让给乙方后,不再为此车辆承任何责任;同时,不再对该车辆享有任何权利;
3、乙方愿意接受上述价格,并且在交接车辆当日检查无误后接管该电动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价或者退还车辆;
4、乙方一经接管该车辆后,应该对自身安全及车辆安全负全部责任,比如:车辆及零部件的损坏、车辆被盗或者交通事故等。
5、甲、乙双方除了交接车辆以外,甲方应该将当初购车时的原始票据、车辆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全部交接给乙方。
6、以上协议达成共识,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任何不尽之处,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李明
乙方签字: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