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把“天命”理解为具有必然性的自然法则,认为“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即不能消极地顺从自然,而要主动地控制和利用它。这种“天”与人类社会的治乱无关系的主张,第一次从理论上把人与神、自然与社会区分开来,是对天命论的有力批判,强调了人在认识自然利用自然中的主观能动作用。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人对大自然的认识,不再是盲目的敬畏,而是利用自然规律“而用之”,体现了人对大自然新的认识。
荀子把“天命”理解为具有必然性的自然法则,认为“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即不能消极地顺从自然,而要主动地控制和利用它。这种“天”与人类社会的治乱无关系的主张,第一次从理论上把人与神、自然与社会区分开来,是对天命论的有力批判,强调了人在认识自然利用自然中的主观能动作用。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人对大自然的认识,不再是盲目的敬畏,而是利用自然规律“而用之”,体现了人对大自然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