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高级技工学校设有16个副处级机构,分为7个管理机构、7个教学机构和2个教辅机构。管理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总务处和保卫处。其中,办公室负责行政、人事、财务、统计、宣传等事务,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审计、宣传、工青妇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和生产实习管理,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总务处负责总务、后勤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
教学机构包括机械工程部、电气工程部、化工部、计算机部、旅游与酒店管理部、服装设计与建筑装潢部和基础部。机械工程部负责数控、汽修、机械综合专业的教学、技能培训和管理;电气工程部负责电工、电子、电气综合专业的教学、技能培训和管理;化工部负责化工综合专业的教学、技能培训和管理;计算机部负责电子商务、计算机综合专业的教学、技能培训和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部负责旅酒、烹调专业的教学、技能培训和管理;服装设计与建筑装潢部负责各专业的教学、技能培训和管理;基础部(挂图书馆牌子)负责公共基础课教学与管理,以及图书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教辅机构包括技能实训中心(挂校企合作办公室牌子)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挂省潮州菜烹调师培训中心牌子)。技能实训中心负责学校电教室、实验室、实训车间的管理,专业技能生产实习教育工作,以及学校和企业的联系沟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短期培训的管理和组织工作,以及本校各学科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综上所述,粤东高级技工学校通过合理的机构设置,确保了管理、教学和教辅工作的高效运行,为学生提供了全面、专业的技能教育。
扩展资料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校(原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70年, 1994年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1998年晋升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2005年加挂汕头市技师学院和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牌子。2006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汕头召开的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决定对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进行改建和扩建,升格为省属、省管、省办的高级技工学校(副厅级建制),更名为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十一五”期末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