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管辖城市有21个地级市。
其中广州为省会城市,广州和深圳划分为国内一线城市。其余还有19个地级市:佛山市,东莞市,珠海市,惠州市,河源市,梅州市,肇庆市,韶关市,湛江市,江门市,汕头市,汕尾市,揭阳市,潮州市,云浮市,阳江市,清远市,茂名市,中山市。
1、广州
公元226年,东吴孙权将原交州分出南海、苍梧等4郡,新设置广州,因州治原在广信(今梧州、封开一带),广州之名取自广信的“广”字。
2、深圳
“深圳”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当地的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因其水泽密布,村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
3、东莞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立县,初名宝安。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更名为东莞,因境内盛产莞草(制作草席的材料)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