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其私有仓库租赁给乙方,协议如下:
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优先续租,前提是在市场同等租价下。
租金每月为 元(¥: 元),并按季度支付,每次在季度前 号至 号交付,不得拖延。逾期支付,视为违约。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任何非法活动导致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仓库。
水电费用由乙方按实际用量支付给甲方,上季度费用需在下季度初前五个工作日交付,逾期视为违约。
仓库不可用于餐饮行业。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权转租或转让。
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半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在仓库经营期间应确保自身安全,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