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的处理程序如下:
1、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2、对于确认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向违法行为人发送违法通知;
3、违法行为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4、无法确定驾驶人的,应当通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5、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说明驾驶人是谁,或者提交书面材料证明自己不是驾驶人;
6、对于无法联系到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公告方式告知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
7、违法行为人未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作用与影响:
1、交通流量监测:通过设备监测特定路段的车辆流量,为交通管理和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2、违法行为抓拍:自动记录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率;
3、事故分析辅助: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监控录像可作为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
4、交通状态评估:评估路面交通状况,如拥堵程度,为交通疏导提供实时信息;
5、公共安全保障:监控设备不仅用于交通管理,还能增强公共区域的安全监控,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涉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审核、违法通知的发送、违法行为人的接受处理义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说明、无法联系违法行为人时的公告告知,以及对未按通知接受处理者的强制执行措施,体现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中的严格规范和执法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