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类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自然为人类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同时也制约着人类的行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也影响着自然的结构、功能与演化过程。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盲目地改造自然、一味索取和破坏只会导致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进而影响人类社会的平衡,最终导致人类受到自然的报复。人类历史中有许多深刻的教训,工业社会之前的原始社会和农业社会更多地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依赖和适应,而非盲目的改造。
2. 人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决定了人与自然界之间存在着发生学意义上的关系。人本身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共同发展起来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直接作为自然界存在物生活在其中,而不是存在于自然界之外或凌驾于自然界之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依赖于自然界,自然界是人类发展的根基。那种只承认自然界对人的作用,而不承认或无视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的观点是片面的自然主义的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