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12年退伍的安置方式主要是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具体来说,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达到法定退役条件后,应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这一政策体现了国家对长期服役军人的关怀与优待,旨在保障他们的退役生活和工作稳定。
在安排工作时,政府会综合考虑退役士官的德才条件、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作贡献以及专长等因素,通过赋分选岗、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等多种方式,将他们妥善安置到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适合的岗位。此外,对于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士官,政府还会给予优先安排工作的待遇,以体现对他们的特殊关怀。
除了安排工作外,政府还会根据退役士官的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助和其他支持措施。例如,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政府会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政府还会积极提供就业指导、招聘会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再就业。
总的来说,当兵12年退伍的安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政府应切实履行好安置责任,为退役士官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社会应营造尊重军人、关爱军人的良好氛围;退役士官也应积极适应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