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其实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即知识产权。“大”IP其实是相对于以前拍摄、制作电影、电视剧的方式来说的。
所谓的“大IP”还是IP,仍然是围绕知识产权展开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性权利,有助于影视公司获得垄断性利益。知识产权一般可以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拓展内容:
对IP的深度解读:
1、知名作品不等于IP,IP是被市场验证的用户情感载体,优质的作品只是IP的起点,它需要历经多领域的共生,才会有无限延展的生命力。
2、IP的价值来自共建而非交易。只有围绕它与粉丝经常互动、在“共创、共享、共赢“的机制下才能保证它成长的不偏不倚,还是粉丝原有情感的持续性载体。
3、IP建设的最终目的还是要归到品牌建设上来,要形成围绕这个IP所产生的区别于其他IP的专利性东西,便于产生品牌授权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