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过份的是肆无忌惮调戏伴娘。
在某些地区,还存在有调戏伴娘的恶俗甚至犯罪行为。很多伴娘大多是未婚女青年,在闹洞房之时,被一群所谓的宾客穷追不舍、上下其手,让伴娘苦不堪言;
甚至有报道称,有的伴娘在被非礼后,甚至意欲投河自尽。我认为,这已经是穿越了恶俗的底线了,这完全是犯罪! 现在,有的地区结婚已经没人愿意当伴娘了,出现了请失足妇女来做伴娘的现象,这又是一让人无法理解的行为!
扩展资料:
历史原因:
古代中国人通常是盲婚哑嫁,不仅缺少婚前交往,甚至素未谋面。双方特别是新娘,缺乏男女交往和作为主人家招呼客人的经验,新人往往陷入不知道怎么跨越僵持尴尬气氛而亲近对方的困惑。
闹洞房有着一个迫使新郎新娘相互配合的过程和必须亲近依赖对方才能过关的感觉,而这些不得已、半推半就,实际上帮助了他们自己更快进入夫妻的角色。
古人道德观念和礼俗观念强烈,人们之间的距离没有那么近,一般的闹洞房就足以使新郎新娘面红耳热,所以不需要太恶搞。
现今一些闹洞房低俗化的不文明现象,一方面是人们忘记了闹洞房的是否有被需要的现实意义,为谁而闹;另一方面现代人见多识广,反而因为闹洞房者触及不到临界点,才想出许多恶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