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是指那些令人不愉快的声音。通常情况下,在居住区或商业区,如果白天的声音超过55分贝,夜间的声音超过45分贝,这些声音就被定义为噪音。
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 0类标准适用于需要特别安静的区域,如疗养区、高级别墅区和高级宾馆区。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类区域则需按照比0类标准严格5分贝执行。
- 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和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以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 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和工业混杂区。
- 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 四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以及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即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2. 夜间突发噪声标准:
- 夜间突发噪声的最大值不允许超过标准值15分贝。
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 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 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 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 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4.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例如排气噪声):
- 其峰值不允许超过标准值10分贝。
5. 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例如短促的鸣笛声):
- 其峰值不允许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以上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整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