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观点
1、人生来就有与环境和其他人互动的能力,人与环境的关系是互惠的,并且人能够与环境形成良好的调试关系;
2、个人的行为是有目的的,人类遵循适者生存的法则。个人的意义是环境赋予的,要理解个人,就必须将其置于环境之中;
3、个人的问题是生活过程中的问题,对个人问题的理解和判定也必须在其生存的环境中来进行。
二、结构层次
(系统理论中的“结构”是指人所面对并能够认知的外在环境,包括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
1、微观系统:指个人日常生活于其中,可以直接与其互动,并对个人的行为模式产生重要影响的社会和物质环境,例如家庭、学校、同辈群体等。
2、中观系统:指居于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之间的,一般包括志愿组织、正式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工作场所、工会等组织。
3、宏观系统:指个人生长发展的整个大环境,如社会、文化、价值观等较高层次的系统。
三、实务原则
1、服务对象所遇到的问题既有生理、心理根源,也有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
2、评估问题的焦点包括从生理、心理到微观、中观、宏观社会结构的各个系统,而要点在于个体与环境的互动环节;
3、个人的问题及其与环境的互动关系是动态的,社会工作者必须不断对服务对象的需求进行再评估。
4、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必须是针对整个系统而非局部,从时间角度来说,服务涉及发现问题、接案、诊断、结案的全过程,从空间的角度来看,涉及所有与服务对象问题相关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