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文籍中,“定夺”一词常被用于描述决定事情的可否或取舍。如宋朝范仲淹在《奏辩陈留移桥》中提到:“既闻差王砺重行定夺,遂令人探问移与不移。”这里,“定夺”指的是差人重新考虑是否要移动桥梁。同样,在元代石德玉的《曲江池》第四折中,也有类似的用法:“你父子们有甚不相和,倒着俺定夺?”这里,定夺意为决定你们之间的争端。此外,在《儿女英雄传》缘起首回中,也提到了定夺一词:“今日正有人间儿女英雄一桩公案该当发落,请旨定夺。”这里的定夺是指由皇帝裁定。郭沫若在《创造十年》二中也提到:“所以在瞬息之间事情便定夺下来了。”此处的定夺指在短时间内做出决定。
除了基本的含义外,“定夺”还有引申义,指主意或主张。例如,在元无名氏的《桃花女》第二折中,有这样一句话:“我劝你所作依公莫太过,投至得到我根前问个定夺,讨个提掇,决个死活。”这里的定夺,就是指听取意见,做出决断。
综上所述,“定夺”一词不仅具有决定事情可否或取舍的含义,还涵盖了主意或主张的含义。在古代文献中,它常被用来描述决策过程,体现了古代决策者的智慧与决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