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刑治罪。孔子次年再次到访齐国,与齐景公的宰相晏婴有一次关于刑法的讨论,孔子提出“用爱治罪”的观点,认为对罪犯应该施以“温柔”的处置,以期感化和改造罪人。晏婴则认为“用刑治罪”才能威慑罪犯,孔子不同意,并引用了齐国的一个故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