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存 法:
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
陈存法,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7月出生,浙江温岭市松门镇人,高级工程师。
主要经历:
1980年7月毕业于松门中学高中部,第二年就读于江苏盐业学校(现已并入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
1984年9月,分配至浙江省盐业公司(盐业局)工作,从事生产技术质量管理;
1989年9月~1996年7月,任浙江省盐业公司中层干部,从事企业管理、经济管理;
1996年7月~2005年2月,任浙江省盐业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分管生产、技术、营销管理;
2005年2月~2008年8月,任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兼浙江省盐学会理事长;(省属企业正职)
2008年8月~2009年4月,任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局、公司全面工作;
2009年4月~2024年12月,任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
2024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省局、省集团公司全面工作。
主要贡献:
陈存法同志参与并主持完成了历时六年的浙江省食盐加碘工程,为全省人民食用合格碘盐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积极推进盐业计量、标准化工作,他先后参与和主持了浙江省《工业晶盐》、《腌制用盐》、《海洋生物专用盐》地方标准以及省盐业公司《水产养殖专用盐》企业标准等的制定和完善;直接参与了《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此外,他还积极参与全国食盐改革工作,直接参加了全国食盐流通现代化实施意见的起草和制定,最后形成了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为全国盐业深化食盐专营、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做出了努力。
社会兼职:
中国盐业协会副理事长,2009年7月兼任浙江省盐业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理事长。
曾获荣誉:
2024年3月荣获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