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不允许的。这完全是学校的公司的一条利益链。学校方面至少把你的工资给偷偷抽了30%~40% 而且学校每介绍一个过去,还有额外的提成。
可以不去,不发毕业证可以去教育局去告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