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为会员赋予了一系列权利和义务,旨在共同推动贫困地区的发展与进步。
会员的权利: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能够积极参与协会事务的决策与监督。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为协会改进和提升提供了宝贵意见。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拓展人脉,提升自我。
享受协会提供的全方位服务,包括对经济活动的支持、经验分享以及资源信息的获取。
入会与退会自由,充分尊重会员的选择权。
会员的服务内容:
协会致力于创造条件,为会员的经济活动提供支持,保障其合法权益,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会员的需求。
对有杰出贡献的会员,协会将总结、推广和宣传他们的成功经验,激励更多人参与。
组织国内外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增进会员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互助互利。
提供贫困地区资源、开发计划及优惠政策等信息,帮助会员做出明智的投资开发决策。
争取开发政策优惠,组织专家咨询,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项目,助力会员的扶贫开发工作。
通过协会媒体平台,会员可进行公司宣传、产品推广和招聘等活动。
协会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会员的义务:
会员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决议,维护协会的利益和声誉。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合规。
按期交纳会费,履行会员的基本责任。
及时向协会反馈情况,提供工作建议和相关资料,共同推动协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