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毛土黄,色泽暗淡,左耳被子弹打裂后缝补起来的,留下无法遮掩的难看的伤痕。”的警犬拉拉在孔雀别墅谋杀案和珠宝盗窃案中都最先找到凶器与珠宝,而“黑黄双色犬,背脊黑如漆,腹部黄如金,皮毛光滑像涂了一层釉。”的警犬维奇,仗着自己年轻有力,用假象蒙蔽人,夺走了凶器和珠宝,贪天之功占为己有,一次又一次被套上红绸带串缀的金质勋章。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故事的结尾维奇却“毫无顾忌地将自己的颈窝奉送到拉拉嘴吻下,狗舌伸得老长,殷勤地舔理拉拉的前腿。”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上边的故事是我在暑假中读了16岁就赴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写的《失重的荣誉》的故事内容。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的行动完全是听人指挥的。作者写的是两条狗,实际上是说的两种人。狗没有思维能力,其貌不扬的警犬拉拉却一次又一次不顾生命危险,在子弹穿过身体,头颈挨了六刀,变成了血狗的最危险时刻,不计个人恩怨,不图名不图利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如果有的人像维奇,虽然身材漂亮却用假象蒙蔽人,贪天之功占为己有,那自己还不如一条警犬!才是最最可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