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第一级是突发事件本身,指的是那些突然发生、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从广义上讲,突发事件可以理解为我们通常所说的“突然事件”,它具有快速发生并出乎意料的特点,同时也意味着事件难以用常规手段处理。狭义上,突发事件专指那些意外且突然发生的重大或敏感事件,通常涉及自然灾害和人为祸患。在专家眼中,这些事件也被称为“危机”。
第二级是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突发事件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例如,根据性质,可以分为政治性、经济性、涉外性事件等。根据发生的场所和区域,可以分为单位内部、公共场所、重要地区以及跨地区或全国性事件。根据表现形态,可以是非暴力性或暴力性事件。根据是否有预谋,可以是激情性或预谋性事件。根据规模,可以是小、中、大规模的事件。
第三级是主要特征。首先,突发事件通常事发突然,其时间、地点和方式的不确定性以及性质的变异性是其主要特征。其次,情况复杂,这些事件可能由政治、文化、民族、宗教等社会矛盾引发,或由自然环境和技术设备等因素造成,有时甚至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最后,突发事件的影响广泛,一旦发生,它们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