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初一个愣头青到现在改头换面,懂得了很多规则:
原来爱上一个人这么容易,即使自认为本不会爱上,只一下午就说服了自己:就是她了。
原来在乎一个人真的跟磕了药似的,奋不顾身,还挺享受:想知道她在做什么,想知道她现在的情绪,想和她在一起,想为她做点儿什么,想看她笑。不知道热情能坚持多久,感觉会很久很久。
原来告白是不能这么急切的:无论什么样的告白,都是胁迫,胁迫她承担做女友的义务,胁迫她放弃其他无数的可能。
原来真正的在一起是莫名其妙的,不需要告白的:告白只是水到渠成后的点缀,只需要事先告诉她“你先让我追着,处处看,合适就给转个正,不合适随时告诉我”这么简单。
原来她们要求的成熟,不是理性或冷静,而是懂她,懂女人,懂事儿;原来人都不该那么轻易说服自己去认定另一个人:对方身上有太多不确定,认定之前要先了解,要先处,要么做好合好散的准备,要么从一开始就不在乎。
原来恋爱就是把一个异性变成自己人的博弈:她当你是自己人,她就是你的猫了,你当她是自己人,你就成她的狗了。
原来维持真的是一门艺术。搞艺术很累,但理解是key,交流或沟通才是大智慧;
原来她每次变脸之前都能忍那么久那么多,但就是不告诉你,等你猜,连续猜错到不能争吵。
原来吵架并不代表翻脸,吵架只是一种激烈的沟通,效率超高:猜的更准要么滚。
原来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要么考验出来有问题,要么不断考验直到出问题。原来所有分手的原因,确实都可以概括为不合适;原来幸福的情侣都是一样的,互为猫狗罢。
曾经受过伤,单身的时候写过这么个东西(懂的人可以自行跳过):一场以物质为基础的奢侈的精神享受——滴水不漏的诠释。已经尝试过那个微笑的幸福且早已从刻骨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忘不掉是真,不在乎了也是真。再不会因为闻讯那个人的丝毫而波澜起伏,平静的让自己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