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兵曹胡马》诗意
一匹来自大宛的胡马,瘦骨磷磷,如刀削斧劈般锋利。两耳尖尖,宛如削竹之形。四蹄轻快,犹如劲风之力。奔驰在辽阔的大地上,无畏险阻,它的主人可以放心地骑着它游历生死。
这首诗是一首咏物言志的诗,据注解家分析,它可能是在杜甫漫游齐赵时期所作,那时他年轻气盛,意气风发。诗的风格豪迈有力,充满了生机,反映了杜甫年轻时积极进取的精神。
诗分为前后两部分。前四句正面描绘马的形态,是实际描写。诗人宛如一位绘画大师,用生动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匹神采奕奕的“胡马”。它来自大宛,自然与众不同。接下来,诗人对马进行了形象的描绘。
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了“六法”,其中第一法是“气韵生动”,第二法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为了达到气韵生动而提出的首要条件。所谓“骨法”,就是要描绘出对象的风度和气格。杜甫描绘马的骨相:瘦骨嶙峋,状如锋棱,勾勒出神采奕奕的轮廓。接着描绘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挺拔,这也是好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我们似乎看到它呼呼喷气、跃跃欲试的样子,下面顺势描绘其四蹄腾空、飞驰而去的英姿也就十分自然了。“批”和“入”两个动词非常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立,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来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移,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描绘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括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