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四十年来,雷锋精神已深深地融入中华儿女建设祖国、奉献社会的热血之中。雷锋精神,就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文化精神。它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雷锋精神不仅属于中国,而且属于世界;不仅赢得了过去和现在,而且必将赢得未来。社会在进步,世界在发展。时代在不断丰富和发展着雷锋精神那与历史同行的时代价值。
价值理想:真、善、美的统一
雷锋精神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规定了其价值内涵具有理想性的特质。这是雷锋精神之所以具有崇高性的基本依据。雷锋精神所涵容的价值目标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
首先,在个人的自我价值实现的理想层面上,雷锋精神所蕴涵的一般价值目标是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特征,也是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追求,它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彰显出不同的时代内涵。对于人生价值的自我实现来说,它蕴含着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蕴含着对理想人格的向往。雷锋之所以能从平凡生活中脱颖而出,成为时代的“风流人物”,就在于他具有这种价值理想,并深深地根植于时代的沃土之中。
其次,从社会对个人所规定的责任和使命的层面上看,雷锋精神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雷锋精神最核心的价值理念。雷锋精神所体现的集体主义价值理想,是在集体中实现个人价值、在个人价值的实现中提升集体价值的双赢互动理想。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个人的自我价值目标不是孤立地存在的,社会价值目标有赖于无数自我价值目标的有序整合。只有以自我价值目标促进社会价值目标,以社会价值目标带动自我价值目标,才是雷锋精神的真正价值理想。正如雷锋所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正是实现社会和个人“两个价值目标”完美统一的有效路径。
价值现实: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
价值现实是雷锋精神最本质的价值属性,是其理想性的价值规定达到客观化、现实化的一种价值事实,是一种实然性价值存在。雷锋精神本身所具有的价值现实可以从“质”与“量”两个层面上来透析。
雷锋精神价值现实的“质”是指雷锋精神所具有的先进性的内在价值,在其现实性上所达到的最佳价值境界。就“质”的现实规定性而言,雷锋精神价值的现实最佳境界既不是望尘莫及,也不是触手可及,而是先进性与广泛性的完美结合,是价值主体的最大需求度、认同度和实践上的可接受度的高度统一,这是雷锋精神之所以具有永久价值魅力的内在依据。雷锋精神是崇高的,充分体现了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经久不衰的时代穿透力;但它又是现实的,是现实的需要,现实的昭示,是现实社会生活中普遍可见的文明之光的投影和聚焦。正是雷锋精神的这一特质,即“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质”的规定性,规定着它的价值现实的“量”的规定性,使之永葆青春。
雷锋精神价值现实的“量”,是指它所具有的价值功能在现实中所能达到的客观效度。作为一种高尚的伦理精神,雷锋精神具有内在的道德价值导向功能,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内容。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价值目标,具有培养文明、健全人格,净化社会风气、调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团结友善、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弘扬雷锋精神,达到义务与权利、为社会、他人与有益于自身的统一,就必须把握雷锋精神“质”和“量”的规定性,把先进性与广泛性紧密结合起来。
价值实践:知与行的统一
雷锋精神本质上是实践的,只有在实践中它的价值才能够凸现出来,才能被实现、发展和升华。雷锋精神价值实践的基本特征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知行统一。从哲学的角度来认识,言行一致的深刻内涵是知行统一。遵循知行统一原则,关键在于把握实践这个中心环节。实践是知之源泉和动力,是检验其知是否具有真理性和行为是否符合真理要求的唯一标准。遵循知行统一规律,最为困难的是把道德之知和道德之行统一起来。所谓“知易行难”,更多的遗憾就是发生在道德之知和道德之行相悖的问题上。我国古代先贤向来反对“心口不一”、“口是心非”,视之为“小人”。《礼记·杂记》中说:“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孔子强调:“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孔子家语·颜回》中则以“行言”和“舌言”作为君子与小人的分野,指出:“君子以行言,小人以舌言。”雷锋精神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平凡之中见伟大,细微之处见精神。正如毛泽东指出的,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因此,弘扬雷锋精神,做到知行统一,就必须努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人生实践、正确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能力,真正地、永远地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的统一。
二是德才统一。“德”是前提,是方向,它决定着“才”的价值实践程度。雷锋精神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无私奉献、助人为乐。正如雷锋所说:“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我要在一切实际行动中贯彻。”另一方面,“才”是条件,离开了“才”的“德”,是空洞的、毫无意义的。雷锋精神中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钉子精神”,为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实践提供了现实载体,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通过具有价值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德与才完美地统一在雷锋精神的人格价值上。
价值维度:历史与空间的延伸
从价值维度来解析雷锋精神,有助于我们从更宏阔的视野上把握雷锋精神的价值精髓。雷锋精神的产生和发展既是一个历史过程,又是一个由个别到普遍、由局部向全局辐射的过程。因此,从历史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解读雷锋精神的价值,是历史逻辑和辩证思维的启示。
历史维度可划分为“三阶”。一是“传统阶”。雷锋精神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发展,是具有历史厚重感的精神价值资源重组,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具体体现。二是“当代阶”。雷锋精神形成和发展于当代,当代人的精神价值的指向和需求程度,决定着雷锋精神价值实现的效能,这是雷锋精神价值产生和升华的深厚时代根基。并且,雷锋精神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当前,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雷锋精神,使雷锋精神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三是“未来阶”。雷锋精神源于当代,但它的意义和影响却远远超越了它所处的时代,并被实践确立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科学价值取向。它深刻揭示了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发展的规律,揭示了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价值导向和路径,体现了历史发展的趋势与要求,永远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精神动力。未来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人的发展,将把雷锋精神的价值内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雷锋精神必将赢得未来。
从空间维度的视角来看,雷锋精神的价值功能又可指向“三级”,即军队、民族和世界。人民军队是捍卫祖国和人民利益的坚强柱石,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它既是雷锋精神的可靠家园,又是雷锋精神价值得以实现、扩展和延续的重要载体;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雷锋精神价值的实现和提升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人文空间。实践证明,雷锋精神充分体现了我们共产党人道德修养的根本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已成为中华民族亿万人民不可缺少的精神资源。现在,雷锋和雷锋精神早已跨洲越洋,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所接受、所敬仰。雷锋精神不仅属于中国,而且属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