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是补录。
补录,也叫征集志愿,指的是某一批次录取结束后,针对有些高校没有招满人的情况,省里公布补录的分数线,并公布缺额的学校、专业、人数,供那些还未被录取的、上了补录线和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选择是否重新填报志愿,参加补录取的做法。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补录注意事项:
1、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4、参加补报志愿的普通、体育类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普通类与体育类不得同时兼报。高职类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5、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凡补报志愿后没有打印“某某省普通高考补报志愿表”的考生,其补报结果以省考试中心“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中的补报结果为准。
6、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