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给人当马仔是指替他人办事、跑腿。
2. 自70年代美国电影《教父》引领黑帮电影潮流后,80年代香港也开始拍摄大量黑社会题材的电影,这一潮流至今仍在继续。
3. 这些电影中频繁出现的帮会与洪门有关,据说其历史可追溯至明末清初,这一点在电影《黑社会》的开头有所介绍。
4. 反清复明失败后,天地会(洪门)成员南逃,在广东和东南亚各地以地下秘密组织的形式生存,有的建立了帮会,有的成立了公司。
5. 在马来西亚新山,有一个义兴公司,也可称为义兴社团,是天地会(洪门)帮会在南洋的分支。
6. 义兴公司的内部结构如同帮会,有大哥、二哥、先生等职位,最底层称为马仔,即跑腿的人。
7. “马仔”这一词汇是近年来从我国经济较发达的香港和广东地区引入到全国各地的一个时髦名词。
8. “马仔”一词中的“仔”应读作zǎi(崽)音,而非zǐ(子)音。
9. “马仔”原指地方黑恶势力头目手下豢养的狗腿、爪牙和帮凶。
10.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陆对社会治安的清理整顿,以及严打斗争、扫黄打黑活动的深入进行,人们逐渐了解到,在每个被铲除的恶势力团伙中,除了罪大恶极的首脑,还有许多为虎作伥、狐假虎威的“马仔”式人物。
11. 这些“马仔”人物愿意为权势头脑效忠,充当军师打手,无恶不作。其中许多人极度效忠于首恶,甚至达到恶贯满盈、血债累累的地步,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