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消防员有前途,和服役的消防官兵一样,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应征后,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负责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统一着合同制消防员服装上岗执勤,全部充实到基层公安消防执勤中队,从事一线灭火抢险救援任务。
1、同公安消防部队(参照武警要求)同样管理、学习、训练,有定期休息(倒班制)的时间,一周休1-2天。拿相对固定的收入1500-4000有地区差异,35岁以后体力跟不上就只有选择离开。
2、在武警消防部队,每个队都由军官、士官、士兵三部分人员组成。改革后军官一般都能获得行政编制,士兵一般也不会有编制,但是士官这一块就比较模糊。为了保持队伍的稳定,地方政府可能会调剂部分的事业编制,用于接收符合条件的士官。但是暂未看到比较明确的政策和措施。
3、由于行政编制属于中央编办管理,地方无权核定行政编制,加强部队编制管理严格,每个队的人员编制是固定的,因此行政编制数会得到严格控制,可能会按照一个萝卜一个坑的模式核定,既不会多给也不会少给。
4、合同制消防员以前就属于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也就是常说的临聘人员。改革之后,单位性质和管理权限变更,但是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之间的关系并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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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从事执勤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的劳动者,在本省范围内异地招聘年龄18—2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未婚男性公民。(在消防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军人经体能、技能考核合格的,优先选用);
2、从事炊事、驾驶、修理等岗位的劳动者,在本地或异地招聘年龄22—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