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的主组词如下:
主项、主权、帮主、得主、主笔、主伐、主角、主旨、郡主、教主、主张、火主、主线、主从、雄主、神主、宿主、窝主、牧主、主次、房主、班主、主干、主薄、主桅、主令、内主、斋主、主守、主有、像主、贼主、主言、奥主、主主、上主、愚主、入主、致主、禾主。
主定、杜主、题主、主命、主婆、嗣主、矿主、所主、饭主、院主、主监、主篆、主理、干主、贪主、化主、冲主、主侩、正主、主判、祆主、生主、主部、主道、责主、主馈、县主、副主、暴主、拓主、义主、主帆、主君、储主、主公、主餐、遗主、元主、右主、主催。
主人、地主、主因、主办、主机、做主、公主、主要、主意、车主、主力、店主、主席、君主、财主、主诉、主食、主课、主编、宾主、寄主、主治、主根、天主、户主、顾主、主刀、主事、主脑、主体、狼主、主谋、主考、主队、霸主、主流、主刑、主管、苦主、主使。
主演、主妇、主任、自主、债主、买主、真主、卖主、盟主、原主、主导、主语、施主、主子、主讲、力主、主麻、民主、货主、主祭、主见、主震、主峰、事主、主将、主攻、主粮、主词、主顾、物主、主儿、雇主、庙主、主义、领主、主犯、主题、业主、主观、失主。
主(拼音:zhǔ)是汉语一级通用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灯中有火炷的样子,是“炷”的初文。
对于灯来讲火头是最主要的,因此引申指最基本的、最突出的,又引申转指君主,再引申指对奴隶或仆役拥有所属权的人,还引申指当事人。主也用作动词,义为负主要责任,即掌管、主持。一说,主的古字形像神主的牌位,引申指君主,也可以引申为“为首的”。
关于“主”的构型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说法认为是象形字。甲骨文作,其字形像神主牌位,与“示”同为一字,后来因用法差别分化成了两个字。“主”本只有君主才有,所以“主”又引申指君主。该字在西周时代于竖笔中部加圆点,至战国,圆点变成短横,后又在中竖底部加一横,而顶部长横两端上翘而呈弧形,原长横顶上的饰横变成竖点。
小篆把竖点写成上锐下肥的“瓜子”点,并把底横延长,秦简及西汉早期简帛把左右上翘的弧笔的弧度大大减低,直至恢复为平直的横笔,并且把顶部的竖点又变为略短的横笔,但在东汉隶书中,这一横笔写得稍长,后世楷书把顶横写成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