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来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写日记了,是为了什么而中断的,自己也已经记的模糊了。但是第一次的日记却是记忆犹新的。那是发生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写的是老师规定的周记,笔下的字完全是用来蒙骗老师的,什么好人好事,什么出外交游,完全是“本剧纯属编造,如有雷同实属巧合”的。而老师也像是和我们很有默契,即使全班同学都做了一样的好事,一样结伴而行又相遇不见,他也能从容评语又不雷同。
家附近有个早点摊,吃的人不少。有时我起晚了,于是跑到摊头,胡乱买些点心,就赶去单位了。我最喜欢吃的是麻球。刚炸好的时候,散发着热气,咬一口就冒出里面的豆沙来,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爽口感。而且每次我最多就会买二个麻球,足够一上午充饥了。
以前常去襄阳路小商品市场。每次去的时候总看到六,七个小贩手上套着三,四个仿制的劳力士,梅花,雷达表在向顾客兜售。仔细看来,他们只对外国游客感兴趣。经常有几个小贩跟着一帮老外,一边走一边嚷着“hello.hello","look at look at",同时展示着套在他们手臂上的名表,直到跟着十几米才恋恋不舍地离去,再去捕捉下一个目标。
印象最深的一次,一个小贩手上套着二个金光灿烂的仿劳力士表,在一群看似东欧国家的游客面前喋喋不休地叫着“look at lookat",只见这几个老外面面相觑,只顾自己走着却不搭理小贩。直到小贩离开后,几个老外才会意地发出一阵哄笑声。喔,原来人老外精着呢,怎会上你小贩的当呢?
小贩们何以只盯着老外,却对本地消费者视而不见呢?可能他们觉得现在的人门槛都很精,这种把戏骗不了人,抑或又觉得卖给老外会有个好价钱哩!但老外不是傻子,你假冒名牌,哪怕在手臂上套二个闪闪发光的金表也骗不了人,人老外可真不好糊弄啊!
老百姓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货,其实要求也不高,就2个麻球,能充饥就行。你弄二个仿制的金表,偏要人家接受它。人要了你的金表,又不能吃,戴着也不方便,说不定没几天就停了呢?而且戴在手上的感觉也怪怪的,生怕被别人嘲笑,温饱问题都没能解决,戴个金表打肿脸充胖子啊!
也许以后那些卖金表的小贩们有了教训,知道老百姓要的是什么,都改行去摆早点摊哩!卖着麻球,数着票子,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