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状结构模式可以理解为解释性报道,会聚式结构模式可以理解为透视性结构,那么它们二者有什么不同呢
解释性报道属于深度“新闻”范畴,而非主观解释性的评论。其真正含义是对事件作出合乎情理的解释——把每一项重大事件放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各种事物的关联中去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社会影响、后果。这才是对“解释性报道”的最好诠释。
解释性报道很典型地具有一种结构化的思维方式。其图示结构可以表达为:事实层次(发生的事件)→ 背景层次(历史材料、数据、社会意见等)→ 意义层次(主客观统一的认识)。也就是在事实的牵引下,提供各种注释性材料,由此引导受众进入更深入的思考中。
喻国明教授总结了西方以解释性报道为代表的深度报道实践,认为“聚焦法”是一种特别适合于深度报道的叙述结构方式。他认为“聚焦法”的基本结构模式是:(1)导语:一个与报道主题相关的最为典型的人物或事件的“白描”。它可以是一段感人的情节,也可以是某人的独白或引语。其任务是提供一个生动的个案或场景,激发受众的受传兴趣;(2)过渡到主题。首先,设法在个人的遭遇或经历与一个宏观或中观性的社会问题之间建立起某种联系,然后,点出报道的主旨,使报道顺畅地由个人问题的描述转换到对大问题考察分析上去。(3)发展主题。即对大问题展开报道和分析,多层面地观照和透视主题,使主题得以全方位地展现。(4)有力的或意味深长的结尾。这是采用聚焦法进行报道的一个特色。聚焦法特别讲求首尾的连贯性,它要求如果报道从某位人物写起,就一定要以这个人物收尾,如果报道以一个戏剧性的场景开场,结尾也一定要回到这段场景中,使受众在对一个具体的人物或场景的感受中,再次回味大问题。(喻国明:《深度报道:一种结构化的新闻操作方式》,2002年《电视研究》)
“聚焦法”从一个角度揭示:以解释性报道为代表的深度报道,其“深”就深在“聚焦点”在意义层次上有深度,以及透析的面有立体纵身感。它透过事实层次,进入宏观或中观性的社会问题,由此转换到大大问题的透视和分析上去,从而呈现出“以现实问题的解释分析为核心,为呈‘点’状分布的有关新闻事实编织出一个正确地确定其社会位置的经纬度坐标系来”的深度理念。它站在全局高度,聚焦主题,用透视的方法,形象、立体并完整地反映现实,而不是支离破碎地描述社会;它用多角度的透视,全方位切入重大问题,使受众对报道内容获得全面、深入的认知和把握。这从理论上说明,解释性报道本质上是一种结构化的透视性思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