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委会的职责和义务:
1、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创造条件。
2、配合学校帮助后进生,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落实帮助措施,促使后进学生转变。
3、聘请和担任客座教师。利用家长的特长,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辅导。
4、配合学校领导,为提高教师的思想和业务水平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5、在提高家长素质和家教水平方面,家委会可以发挥自身的优势。
扩展资料:
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各种教育渠道的畅通和各种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以便更好地培养和教育学生。
家委会是学校、家长和教师之间的一座桥梁。当家长有些意见不便直接向学校提出时,可以通过家委会向学校提出。学校面临的困难和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也可由家委会向家长作协调工作,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