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婚,即在原始社会晚期的一种特殊婚姻形式,它描述的是一男一女在一段时期内形成的一种相对固定但非独占的配偶关系。这种关系并非一对一的专一,而是男子在众多妻子中有一个主要的妻子,女子则在众多丈夫中有一个主要的丈夫,但他们可以与群体内的其他异性保持一定程度的交往。这种关系并不是永久的,可能会因个人或双方的变化而改变。
对偶婚是原始社会集团婚(群婚制)向个体婚(一夫一妻制)的过渡阶段,它的存在与那个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在生产力较低、资源匮乏的时期,这种婚姻形态适应了群体的生存和繁衍需求。然而,它并不是社会进化的最终形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个体婚制逐渐成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