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译文:
孙子说:大凡用兵的原则,使敌举国不战而降是上策,击破敌国使之降服是次一等用兵策略;使敌全军不战而降是上策,击破而取胜是次一等用兵策略;使敌全旅不战而降是上策,击破敌旅而取胜是次一等用兵策略;使敌全卒不战而降是上策,击破敌卒使之降服是次一等策略;使敌全伍不战而降是上策,击破敌伍而取胜是次一等策略。因此,百战百胜,并非好的用兵策略中最好的,不交战而使敌屈服,才是用兵策略中最好的。
解读:
《孙子兵法·谋攻篇》开篇的第一部分,用五个“全”字,点出了用兵之法中“保全”自身的重要性。
依次由大到小,通过“国、军、旅、卒、伍”五个层面,具体分析,证明“全”技高一筹,“破”是下策。进而提出, 战争的最高境界不是“百战百胜”,而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要想达到最高境界,达到不战而胜的理想状态,非常困难。
主要原因是聪明人总是太少,对胜负的预见性差。大部分战争非得要打到一定状态,或者说不到明显决出胜负的时刻,战争双方不会收手,直到双方拼得头破血流。
“全”体现在“不战而屈人之兵”,很多人由此认为,这主要是相对占优势的一方而言,不但要战胜对方,而且还要保全对方和自己。
不是说这种思想不对,我觉得还可以有另一种解读,相对弱势的一方同样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最经典案例就是“烛之武退秦师”。
公元前630年,秦晋两国联军联合伐郑,郑国面临生死存亡。郑文公同众臣商讨,最终决定让老臣烛之武去见秦穆公。
而在烛之武去见秦穆公之前,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养马官”, 跟孙悟空这个“弼马温”差不多,完全是大材小用 。所以,在启用他去说服秦穆公时,他自己还托辞了一番。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经此一番“舌战”,烛之武名满天下。民间这样评价他, “五论救弱国,妙语退秦师。”
现在看来,烛之武不过利用了秦晋之间的矛盾,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说服秦国退兵,达到了保全郑国的目的。
第一,秦郑并不接壤,郑国灭亡,秦国得不到好处,郑国如果拼死抵抗,秦国还可能受到一定的损失,这是典型的 “损人不利己”。
第二,晋国跟郑国接壤,郑国灭亡,势必增强了晋国的势力,相比之下,秦国实力就削弱了,后续晋国强大了还有能反过来“灭秦”(秦穆公领教过晋惠公的出尔反尔),这是典型的 “引狼入室”。
第三,郑国不亡,不但可以照应秦国往来的使者,还可以一定程度上牵制晋国,对秦国可谓好处多多,这是典型的 “百利而无一害”。
秦穆公和烛之武都是聪明人,他不但答应郑国的请求,立即撤兵,还让杞子、逄孙、杨孙帮助郑国守城。
烛之武就是通过“全”敌、“全”己的策略,以弱“说”强,双方都觉得保全了自己,实现了共赢。这就达到了战争中的最高境界——不战而屈人之兵。
现在看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含义,更深层次地解读,那就是共赢。
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句话, “如果你不能战胜对手,就加入到他们中间去。”
众所周知,腾讯有自己的网购平台,但做得确实不咋地,跟阿里的淘宝和天猫完全没法比,为了弥补自己在这个领域短板,才跟京东合作的。
大家估计还在猜,为啥腾讯不跟阿里合作,强强联合,那不是无敌了。这一切都源于之前阿里成立之初的时候,找腾讯投资,腾讯没兴趣,由此结下的梁子。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于是,腾讯跟京东合作了,双方都“全”了自己,增强了自己在电商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从合作中获取了更大的收益。
现代企业竞争,不再是“鱼死网破”,而是更高层次的战略谋划,大家追求的不再是“消灭对手”,有时甚至需要跟竞争对手“牵手”。
这就好比龟兔赛跑,乌龟和兔子各有优势,不同条件下,比如在陆地上和水里,龟兔各有胜算。
竞争对手也可以是合作伙伴。后来,龟兔合作,兔子把乌龟驮在背上跑到河边,然后乌龟又把兔子驮在背上游过河去。
这就是典型的由“竞争”转化为“共赢”。
启示:
聪明的人,会积极地使用“不战而屈人之兵”,以“全”为第一手段,不用“破”之下策。积极地与竞争对手合作,并且从中获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