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可以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并且大致可以划分为古典音乐、民间音乐、原生态音乐以及现代音乐(包括流行音乐)。在艺术形式中,音乐以抽象性为特点,从历史角度来看,它可以被分为东方音乐和西方音乐。东方音乐以中国汉族音乐为代表,其理论基础是五声音阶,即宫、商、角、徵、羽;而西方音乐则以七声音阶为主。
音乐的基本要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了音乐的常用“形式要素”,如曲调、节奏、和声,以及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和音色等。这些形式要素是音乐的表现手段。音乐的最基本要素是旋律和节奏。
1. 曲调:曲调也称为旋律。它是由高低起伏的乐音按照一定的节奏有秩序地横向组织起来形成的。曲调是音乐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现手段,决定着音乐的本质。曲调的进行方向有水平进行、上行和下行三种基本形式。曲调的常见进行方式包括同音反复、级进和跳进。
2. 节奏:节奏是音乐中音的长短和强弱的组织。它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节拍是音乐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规律地重复进行。在中国传统音乐中,节拍被称为“板眼”,“板”对应强拍,“眼”对应次强拍(中眼)或弱拍。
3. 和声:和声包括“和弦”及“和声进行”。和弦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乐音按照一定的法则纵向(同时)重叠形成的音响组合。和弦的横向组织就是和声进行。和声在音乐中具有明显的色彩作用,同时也有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
4. 力度:力度指的是音乐中音的强弱程度。
5. 速度:速度指的是音乐进行的快慢。
6. 调式:调式是指音乐中使用的音按照一定的关系连接起来,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构成的一个体系。常见的调式有大调式、小调式以及我国的五声调式等。调式中的各音按照从主音开始自低到高排列起来即构成音阶。
7. 曲式:曲式是指音乐的横向组织结构。
8. 织体:织体是指多声音乐作品中各声部的组合形态,包括纵向结合和横向结合关系。
9. 音色:音色包括人声音色和乐器音色。人声音色可以分为童声、女声、男声等;乐器音色则更加多样。在音乐中,有时只使用单一音色,有时则使用混合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