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量的核算主要采用以下计算公式:
一、排放因子法
根据IPCC提供的碳核算基本方程,温室气体(GHG)排放量的计算公式为:
温室气体(GHG)排放 = 活动数据(AD)× 排放因子(EF)
活动数据(AD)代表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例如化石燃料的消耗量、石灰石原料的消耗量、净购入的电量、净购入的蒸汽量等。
排放因子(EF)是与活动水平数据对应的系数,包括单位热值含碳量或元素碳含量、氧化率等,用以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系数。排放因子可以直接采用IPCC、美国环境保护署、欧洲环境机构等提供的已知数据(即缺省值),也可以基于代表性的测量数据来推算。
二、质量平衡法
对于二氧化碳(CO2)而言,碳质量平衡法下的排放计算公式为:
二氧化碳(CO2)排放 = (原料投入量×原料含碳量 - 产品产出量×产品含碳量 - 废物输出量×废物含碳量)× 44/12
其中,44/12是碳转换成CO2的转换系数(即CO2/C的相对原子质量)。
碳排放来源包括:
一、交通运输
汽车、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的燃料燃烧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增长,碳排放量也在增加。
二、农业和土地利用
农业活动,如大米种植、牲畜养殖等,会产生甲烷(CH4)和一氧化二氮(N2O)等温室气体。同时,森林砍伐和土地开垦导致碳汇的减少,进而增加了碳排放。
三、能源消耗
能源的燃烧是导致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燃烧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碳。
四、工业活动
各种工业过程,如钢铁制造、水泥生产、化学工业等,都会产生碳排放。这些活动通常需要大量能源,并伴随着燃烧和化学反应过程,导致二氧化碳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