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各区域的规章制度如下:
电子阅览室规则:作为查阅电子文献和网络信息的场所,读者需持借阅证充值,费用从卡中扣除。电脑运行XP系统,需先刷卡并选择机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使用。离开时,请刷卡结算。本室提供计算机软件、学习光盘,以及随书光盘供读者借阅或复制,但禁止打游戏,遵守网络管理规定,禁止违法行为。保持室内清洁,禁烟,勿乱丢垃圾,不可随意更换机器,有问题可向管理员咨询。
文艺报刊室规定:期刊开放查阅,读者需出示借阅证并签名登记。期刊只限室内阅览,不可外借,复印需办理手续。阅后请放回原处,私人物品不可带入。爱护书刊和公物,对违规行为将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古籍特藏室规则:限教职工和研究生使用,携带物品限笔记本等文具。图书限室内阅览,不得带出。取书时请放回原处,保持安静,通讯工具需静音。违者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自修室管理:用于学生课余学习,禁止抢占座位。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保持环境清洁,禁食禁烟,保持安静。衣着文明,不可搬动室内设施。违者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中详细列出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包括污损、丢失书刊的赔偿,偷窃行为的罚款,以及环境卫生、公物破坏等行为的罚款。读者需自觉遵守,以维护图书馆秩序。
扩展资料
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52年,藏书仅1.7万余册。1961年建成图书馆大楼,面积7600m2;1996年又建成新馆,面积13,000m2。新旧馆通过外廊相连。新馆主要为图书借还、图书阅览、电子阅览等,旧馆主要是报刊阅览、信息咨询、行政办公和书库等。 此外,还有生命科学等三个分馆和阅览室,五个规格不等的报告厅。